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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结果公告
2012-08-13 16:22:00

  各市、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新闻出版局、物价局、纠风办:

  根据《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精神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教基〔2012〕18号)有关要求,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组织评议专家,对有关出版单位报送的,与我省201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有关学科在用教科书配套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假作业、填充图册类教辅材料进行了认真评议。经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同意,现将评议结果予以公告。

  评议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评议结果内容有异议的请与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对于违反相关政策要求的,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进入公告各教辅材料的出版单位,请按照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和安徽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皖价费[2012]114号)中有关公告教辅材料价格确认的要求,做好教辅材料核价与价格备案的工作。

  本次评议,北师大版七年级数学未确定同步练习,部分学科未确定寒假作业。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实施方案》规定,经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于北师大版七年级数学同步练习的选定,由正在使用该版本的市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在具有原创出版社授权、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教辅材料中自行选择一套教辅材料,经省物价部门核定价格后,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并报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备案;对于未确定的部分学科寒假作业的选定,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将适时进行补充评议,确定推荐。

  联 系 人: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葛德连

  联系电话:0551—2831834

  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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