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对新课标和新教材修订意见的通知
教秘基〔2003〕19号
各市教育局:
2001年,我厅印发的《安徽省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规划》(教基[2001]52号)提出,新课程实验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对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和审定推荐的教材进行验证并提出修订意见。”到今年6月,我省各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区依据新课程标准、使用新教材进行新课程教学实验就达一学年。为了使新课标和新教材进一步完善,更加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请各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指导组办公室共同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本市的省级课改实验区对各学科新课标和各种版本新教材的修订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二份,于6月30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省教科所。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抄送:各省级课改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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