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永生等49位同志具备中专讲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教秘人[2003]32号
有关市教育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中专高级讲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陈永生等49位同志具备中专讲师任职资格(名单附后),其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2002年12月24日算起。请各有关单位于2003年5月到我厅人事处统一办理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送:厅属有关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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