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教办函〔2003〕12号
合肥市教育局、芜湖市教育局、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中医学院、安徽技术师范学院、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学院、安徽财贸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民办三联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安徽新华职业学院:
目前,各电子政务试点单位的服务器连接工作已基本完成,省教育厅决定于2003年4月1日启动试运行电子信息交换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换内容
该系统启动后,按照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教信息〔2002〕003号文件规定,各单位电子信息交换上报信息内容主要是简报、动态信息和供领导参阅材料,不再接受纸质报送材料;教育厅下发信息内容为教育厅简报、教育通报和提供给各单位的参阅材料,不再下发纸质材料。涉密信息和紧急突发事件、其他重大事项信息仍通过传真等原有方式报送。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的电子签批和信息的接收、上报、利用、存档等工作;工作日和值班时间,必须有一台工作计算机打开办公系统,进行信息接收和处理。电子信息报送应严格管理,建立相应制度,职责落实到人。拟报送的电子信息,经部门领导人审核,有关负责人签发,方可正式报送。
2、要保证办公系统服务器24小时开机,确保系统和线路畅通。系统管理员要定期备份系统数据,保证办公系统安全。
3、请各单位填写《电子信息报送三级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于4月5日前报送教育厅信息中心。
传 真:0551-2849194
电子邮箱:edoas@ahedu.gov.cn
附件:电子信息报送三级人员登记表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电子信息报送三级人员登记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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