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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3年全省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的决定

       2006-03-09

教基[2003]29

各市教育局:

  近些年来,全省广大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克服困难,忠于职守,教书育人,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人物。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特别是农村老区、山区、贫困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终身从事农村教育事业,为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省教育厅、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决定,联合表彰奖励黄士权等199名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

  省教育厅、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继续发扬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发展我省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再立新功。

  同时,希望和要求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认真向优秀教师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第三次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科教兴皖为己任,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提高师德水平;切实更新观念,钻研业务,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勤奋工作,不断创新,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3年全省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名单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二○○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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