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3年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制试点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计〔2003〕39号
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精神,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2002年我省在部分省属高等职业学校开展招收注册制学生试点工作。一年来,各试点学校认真执行省教育厅、省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部分高等职业学校开展招收注册制学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计[2002]062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管理的新方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继续推进这项试点工作,在认真总结上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将2003年我省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制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全省合计2200人),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今年我省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注册制学生试点工作继续遵循省教育厅、省计委下达的教计[2002]06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各试点学校在招生、录取、教学、管理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已有的各项规定,在试点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上要突出为地方或行业经济服务,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色,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并将培养工作与就业工作紧密挂钩,努力培养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人才。
二、注册制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投档分数线下40分以上的考生。对于某些艰苦行业,且用人单位急需,并落实定向就业协议的,经省教育厅批准,试点学校也可以招收该行业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推荐生,进行定向培养。
三、开展招收注册制学生试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各试点学校必须严把入学资格关,并根据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注册制试点工作招生办法和省教育厅、省计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认真开展宣传和报名工作。各试点学校要及时将符合录取条件的拟录取学生名单报省高招办办理审核、批准手续,并落实学生各项待遇。
四、各试点学校要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尽快制定试点专业的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今年继续举办的试点专业,其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各试点学校要配备“双师型”教育教学队伍,加强管理,确保基本的教学质量。
各试点学校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总结研究试点工作经验,确保试点工作稳步进行。我厅将不断加强对试点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监控,对各校教育教学管理和省统考课程成绩等有关情况,将进行通报。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注册制△ 计划 通知
抄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省公安厅、 省粮油食品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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