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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率先发布“教师师德负面清单” 严惩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2018-03-19 1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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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在线讯  “在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在“负面清单”问题上,我们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和整治有偿补课的不良态势,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3月19日上午,合肥市召开师德师风建设新闻发布会,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合肥市教育局同步公布了配套制定的3个“办法”和1个“清单”,即《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合肥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和《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这组“1+3+1”文件堪称是“史上最严”的师德文件。
合肥市副市长吴春梅指出师德师风建设的特殊意义和相关背景情况
  合肥市教育局局长王杰才介绍,针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现状,省教育厅希望省会城市作出表率,“从出台层级看,我市也是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方式出台师德师风实施意见。”
  据悉,目前,郑州、杭州、南京等很多地市都是以教育局名义出台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文件,合肥市以“两办”名义出台这份文件。“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目的就是明确告诉大家哪些行为是教师职业从业人员坚决不能为的,且为社会所知晓并予以监督。”王杰才介绍,目前,市教育局“负面清单”已经出台,列举了13条具体的师德负面行为,将成为我们开展师德主题教育的重要载体和行动指南,为教师日常工作和行为划清了师德“红线”和行为“底线”,有助于广大教师时时检视自身言行,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努力达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其中,被列入《清单》的以下教师负面行为备受关注,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或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或接受吃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并按名次排座位等方式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等。
该“清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国防教育学校、现代职业教育公共实训机构以及教研、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合肥市副市长吴春梅指出师德师风建设的特殊意义和相关背景情况
  另外,会上还介绍,合肥市将突出学校在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校长当“第一责任人”,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有偿补课行为。各中小学校将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日常管理,教师均须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在职中小学校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开展重点专项整治。
  不仅教育局、学校监察,今后,合肥市的教师也有一份自己的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把师德考评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健全教师个人、学生、家长、学校多方测评机制,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对违反负面清单所列内容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王志才说,对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侵害学生权益等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依法依规按程序予以开除或解聘,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一并撤销教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教育厅还将要求各单位建立相关师德投诉举报平台,设立公开举报信箱,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广泛收集各种意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安徽省教育厅已经将今年确定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年”,以严格教师管理来引导社会对教育、对教师的正确认知。希望通过一系列举措保障教师合法福利待遇,提高教师政治地位,树立广大教师良好形象,增强广大教师职业感、荣誉感和尊严感,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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